2009-06-21 00:00:00 作者:建宣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市建设局制定了《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办法》,从规划公示、规划放(验)线、规划核实及批后监管等环节强化管理,以保证建设项目按规划要求实施到位。
《办法》提出,明确项目许可后,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将规划许可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未履行规划放(验)线的,不得开工建设,依照规划许可时的主要技术参数,认真核实,未按规划要求实施的,不予竣工验收,并限期整改;每个许可项目明确监管科室和证后挂钩服务责任人,并由局纪委对监管科室及责任人进行考核和督查,对监管履职不到位,造成违规行为事实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