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1 00:00:00 作者:殷朝刚 来源:今日高邮
6月30日,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7月1日起,我市压缩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从3.00元/立方米上调至3.30元/立方米,工商户用气价格从3.80元/立方米上调至4.20元/立方米。城市低保户每年获80元气价补贴。
我市压缩管道天然气的销售价格由省物价局授权县(市)级价格部门制定。定价的原则主要是根据企业生产成本、群众承受能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
近年来,由于受经营规模、原料价格、运输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天然气企业销售价格与成本产生了倒挂,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也不利于我市天然气事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为此,扬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向市物价部门提出上调天然气价格的申请。市物价局根据现行政策,对该企业经营业绩进行了成本认证,提出了拟调方案,组织了价格听证会,并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据了解,如果按一户3口之家测算,每月用气一般不超过15立方米,调价后,每户每月大约增加4.5元,对于10%左右的价格涨幅市民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