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7 00:00:00 作者:顾云虹 范习岭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从市人口计生委传来消息,至7月底,我市今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金222.11万元,已经通过“一卡通”形式全部发放到5772名符合条件的对象手中。
按照省和扬州市统一部署,我市从2005年起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从2007年起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根据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文件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每人每月从不低于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扶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特别扶助对象,扶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元,即: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从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为确保计生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工作质量,市人口计生委健全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个案登记与信息管理等工作制度,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专人到乡镇、村进行现场指导,严把市、乡、村三级审核审批、三次公示关,认真核实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建立扶助对象数据库,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5199人,比上年度增加409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573人,比上年度增加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