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30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一、今年征集对象和范围与往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今年的征集对象和范围与往年相比,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征集的主题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二、征集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高学历青年应征入伍有什么特殊规定?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优先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三)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最高数额为每年6000元。
四、今年女兵征集何时开始?
今冬女兵征集工作面向社会即将全面展开,扬州市辖区内高校在校大学生和户籍在本地大学毕业生、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时间统一为10月30日,报名地点在邗江区人武部。具体报名条件、程序、材料详见10月27日《扬州日报》登载的《女兵征集公告》。我市咨询电话:87645555、1315114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