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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23条”让企业准入更宽松

2009-11-09 00:00:00    作者:王伟 韩粉琴    来源:今日高邮

近期,高邮工商局在工商准入方面新增一项优惠措施 :对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初创注册资金(注册资本)在 10 万元及以下的企业,免收开业注册登记费。

高邮工商局从一切为了发展、一切服务发展、一切有利于发展的高度出发,在深入把握各级部门扶持地方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在8月底、9月初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明确23条优惠措施。

《意见》进一步放宽了企业准入、名称登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限制,如:对法律法规没有限制性规定的新型行业,可依申请人申请核准经营范围;对不能提供产权证明的村组、社区居住用房,乡镇、街道的证明文件也可作为产权证明文件提交;除娱乐场所、化工生产、拆船、危险废物经营以及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行业外,环保事项的审批不作为其他行业企业登记的前置许可;推行“一表式”登记受理和网上并联审批办法,进一步减少审批手续和审批环节,对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要材料齐全立即登记发照,并免收一切费用。

23条措施抓到点上、落到实处,产生了较好效果。9月和10月,我市共新登记注册私营企业241户,新设立个体工商户498户,新增民营注册资本达14.07亿元;新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7户,成员出资总额达1.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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