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30 00:00:00 作者:李明鹏 陆业斌 来源:今日高邮
29日上午,记者从市国土部门获悉,我市20个乡镇及开发区今年全部创成扬州市“土地执法模范乡(镇)”,为我市创建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市2007年开始在全市所有乡镇园区全面启动创建扬州市“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动,并将其作为创建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的基础性工作,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强势推进。各乡镇园区在创建过程中,聘请了313名村组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其监察信息直接进入市国土局信息库,实现巡查监察分片划片包干,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网络,基本做到了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保障了科学发展,保护了耕地红线。今年4月,某开发公司在未全部结清土地出让金的情况,先行开工建设,监察信息员迅速将情况向国土部门反映,据此,国土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进行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