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4 00:00:00 作者:徐炜 朱炳能 来源:今日高邮
为进一步调动农村老党员参政议政、挥洒余热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他们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市城南新区于日前制定了《关于对农村60岁以上老党员发放定额生活补助金的意见》。凡年满60周岁、农业户口、无正常退保收入、纳入农村党支部管理的老党员都可享受定额生活补助金。其中,年龄在60岁以上70岁以下的,每人每年600元;年龄在70岁以上80岁以下的,每人每年720元;年龄在80岁以上的,每人每年840元。城南新区将老党员补助金纳入区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区财政每年分两次下拨到村,老党员每月到村领取;特殊慰问金则由各村发放,老党员到村领取,各村年终到区一次性结算。
在日前举办的党员干部冬训班上共有175名60岁以上农村老党员拿到了生活定额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