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8 00:00:00 作者:葛传宝 王伟 任仁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市总工会向我市90名特困职工发放了2010年“特困职工优待证”,向43名省、部级劳模送上困难补助金共计6.8840万元。
据了解,领取“特困职工优待证”的职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时可全免杂费和捐资助学费;从事饮食个体服务,体检时对其收取一般性费用;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只收取相关证照的工本费;免收求职登记费、报名费;减半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