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5 00:00:00 作者:张新时 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记者日前从市物价局获悉,2009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已经启动,至5月上旬结束,凡在我市境内面向社会收费的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已领取《收费许可证》的均要按规定到发证机关参加年审。
据悉,此次年审仍采取集中送审和上门年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乡镇领证单位按照年审时间,统一到所在乡镇财政所集中审验;上门年审单位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集中,集中地点由业务主管部门确定;送审单位到市物价局办理。年审发现如有违反收费管理规定等行为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