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6 00:00:00 作者:陈惟飞 赵德桃 来源:今日高邮
为强化资金安全监管,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市经济开发区十分注重资金结算流程,在财务管理、监督上从三个方面求突破。
凡项目用地,无论项目单位用地多少,土地款多少,都要经规划、国土部门对用地方位、用地面积进行确认,由区项目办测算农民补偿和项目单位应缴土地款,财务审计部门凭表与项目实施单位结算。凡基础设施建设款项,在结算时,要如实填写资金结算申请单,项目发包方负责人、财务结算人员要分别对项目单位填写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无误后开票审批。凡到村资金一律拨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属老百姓的资金由村提供经过公示、相关人员签字的表格后直接打成存单发至老百姓手中,属村集体资金如需动用必须事先提供资金使用申请单,注明资金使用的规模,使用方向。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到财务审计部门加盖印鉴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