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9 00:00:00 作者:杨星 来源:今日高邮
继创建“规范收费学校”和“规范收费医院”取得初步成效后,我市将开展新一轮“群众满意学校”和“群众满意医院”创建活动。近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2010年-2012年创建“群众满意学校”和“群众满意医院”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根据活动安排,创建“双满意”将采取主题创建、社会评议、统一考核、评选表彰的方法,2012年末力争创成扬州市级“群众满意学校”10所;“群众满意医院”4所。高邮市“群众满意学校”15所(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所),“群众满意医院”8所(其中一级医院6所)。新一轮创建的基本标准为做到“四满意”,即收费满意、服务满意、行风满意和惠民满意,从而达到提升放大规范收费的成果,提升医生和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提升群众共享教育医疗服务满意度。
本次创建共分三个阶段:巩固成果治理年、优质服务竞赛年和群众满意提升年。为了保障创建活动取得实际成效,我市将综合运用教育治理机制、社会评议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和奖励惩处机制,健全和完善“双满意”长效监管制度,强化执行力度,在推荐并表彰一批师德师风和医德医风先进典型的同时,对发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将严肃依纪依法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