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6 00:00:00 作者:陆业庚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近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该局会同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三个乡镇共40家服装企业的5512名职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作进行督查。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工作人员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实地查看相关基础资料后,对检查中发现的7家职工工资保证金未落实到位的乡镇提出明确要求,凡采用有效资产抵押,必须由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他项权证》,否则不得作为保证金抵押;凡由有实力、讲诚信企业担保,必须确认该担保企业经营状况良好,除服装和建筑行业外企业,资产未用于金融部门信贷抵押的,否则不得作为担保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