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8 00:00:00 作者:刘国华 陆业斌 来源:今日高邮
记者从日前在高邮镇召开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确权发证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获悉,我市力争在7月底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确权发证工作。
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农村集体资产营运效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今年,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确权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确权工作意见》,明确清产核资和确权发证的三个基本原则,即: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接受群众监督;要求把好调查摸底、政策法规、资产界定、资产评估、确权发证、质量标准六道关口,切实把清产核资和确权发证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