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5 00:00:00 作者:建纪监 来源:今日高邮
近日,市检察院在市招标办举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公室”揭牌、“预防职务犯罪”签约仪式。我市在扬州市率先启动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单位诚信资质审查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这标志着我市建设领域反腐倡廉、诚信体系建设步入长效化、规范化的轨道。
近年来,我市通过规范市场秩序、开展专项治理等措施,打造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市场预防腐败、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建设局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在全市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规定属于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原材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的相关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接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作为招投标重要依据。近一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区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已参与投标的,作为不合格投标人处置,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按骗取中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