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6 00:00:00 作者:刘定猛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家住山东省新泰市的万先生,原本一直在山东工作的他今年年初应聘到我市汤庄镇一家企业上班。来邮上班后,他便向市社保部门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接到申请后,市社保局有关工作人员立即与山东省新泰市社保部门取得联系,确认万先生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以及其账户总额后,立即为其重新建立养老保险账户;家住城区的刘先生,因工作原因,今年五月份到扬州定居,社保工作人员在刘先生提出申请后,立即为其开具缴费凭证,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转出手续。截至目前,像万先生和刘先生因工作变动到市社保部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人数共有246人。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今年初,国务院发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省相关部门还就跨省和省内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等工作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市劳动保障部门1月、5月分别开始正式办理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并专门开设窗口,明确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专管员,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截至目前,累计为246名企业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转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