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9 00:00:00 作者:徐志强 殷朝刚 来源:今日高邮
6日,城区虾仁加工点规范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城区琵琶路周边区域虾仁加工点业主会议,在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后,决定成立“虾仁加工行业自律组织”,并制订《城区琵琶路周边区域虾仁加工点行业自律公约》。虾仁加工业主分别在《自律公约承诺书》上签字,表示自觉接受《公约》约束,主动服从城管部门管理,切实维护市容市貌。
《自律公约》规定,各虾仁加工点及从业人员应自觉维护琵琶路周边区域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不得发生占用城市道路进行虾仁拌冰等虾仁加工作业行为;不得将虾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排向城河;所有虾仁加工必须在经审批指定的临时开禁区范围内进行;虾壳等各类固体废弃物必须及时包扎清理清运出场,不得随意丢弃或置于道路曝晒;临时开禁期满,或在批准开禁期限内因城区防洪排涝需要,以及市举办重大活动等方面要求,所有虾仁加工设备设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自行拆除。
为确保《自律公约》顺利实施,行业自律组织将建立捆绑联保包干责任制和行业自律规范管理保证金制度,成立联保小组,各虾仁加工点逐户签订自觉遵守承诺责任书,并统一缴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