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今日高邮公众号
视听高邮公众号
头条号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高邮日报  新闻线索:0514-84683100
首页
  • 手机版
  • 今日高邮公众号
  • 视听高邮公众号
  • 头条号
首页 > 综合新闻
物价局强化民办中小学代收代管费管理

2010-08-20 00:00:00    作者:张新时 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近日,市物价局向市各民办中小学校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民办中小学代收代管费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凡代收代管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按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单独建账,不得盈利;收取代收代管费,报物价局备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用品代办费中必须扣除政府免费提供的教科书费用;教材折扣除支付教材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和教材损耗外,其余全部抵冲学生的教材费支出;学校为学生提供公寓生活用品,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不得强制要求统一配备;学校代购教材和其他物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采购,为学生提供质优价廉的教材和物品;各民办中小学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公示代收代管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结算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价格部门和社会监督。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