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7 00:00:00 作者:朱玉霞 姚静 来源:今日高邮
近日,为期3天的扬州市(高邮)2010年度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结束。
为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企业从业人员管理,进一步提高经纪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健康发展,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门组织了房地产经纪业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邀苏州科技学院教授来邮讲授《房地产开发基本知识》、《建筑与规划基本知识》、《房地产销售的业务流程》等方面知识。学员考试合格者,将颁发“扬州市房地产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作为房地产经纪业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