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7 00:00:00 作者:忠言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为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全市党员干部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通知》精神,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发文对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八个严禁”。
“八个严禁”为: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酒后驾车;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市纪委、监察局同时要求各级党政组织不得举办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