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5 00:00:00 作者:物宣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4月28日下午,市物价局召开全市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工作会议。
会议要求,食用油、肉、禽、蛋、奶、米、面、药品、普通商品房、主要家用电器、重要的生产资料中,粮油主副食品价格调整要在调价前一天、其它品种价格调整后2天内报物价部门,并说明调整原因及调整幅度。各零售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价格规章制度,所有商品都要明码标价,做到一货一价,货签对位,填写规范,放置醒目,杜绝虚假宣传、价格误导和价格欺诈行为,店堂、销售中心等醒目位置要设置价格投诉箱,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凡进入促销的商品,必须在3日前把促销的品种规格、促销原因、促销前后的价格水平等方案报送物价检查分局,乡镇区域从事商品经营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单位,接受乡镇监管站行政指导和监督管理。
会议强调,凡企业经营的商品不明码标价,进行误导性广告宣传、欺诈性经营等,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