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今日高邮公众号
视听高邮公众号
头条号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高邮日报  新闻线索:0514-84683100
首页
  • 手机版
  • 今日高邮公众号
  • 视听高邮公众号
  • 头条号
首页 > 综合新闻
物价局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2011-05-05 00:00:00    作者:物宣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4月28日下午,市物价局召开全市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工作会议。

会议要求,食用油、肉、禽、蛋、奶、米、面、药品、普通商品房、主要家用电器、重要的生产资料中,粮油主副食品价格调整要在调价前一天、其它品种价格调整后2天内报物价部门,并说明调整原因及调整幅度。各零售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价格规章制度,所有商品都要明码标价,做到一货一价,货签对位,填写规范,放置醒目,杜绝虚假宣传、价格误导和价格欺诈行为,店堂、销售中心等醒目位置要设置价格投诉箱,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凡进入促销的商品,必须在3日前把促销的品种规格、促销原因、促销前后的价格水平等方案报送物价检查分局,乡镇区域从事商品经营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单位,接受乡镇监管站行政指导和监督管理。

会议强调,凡企业经营的商品不明码标价,进行误导性广告宣传、欺诈性经营等,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