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4 00:00:00 作者:虞万全 欧阳书兰 杨星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4月15日发布:一季度江苏的低收入价格指数同比上涨5.8%,比一季度全省CPI(涨5.5%)高0.3个百分点。该数据直接反映了我省今年一季度的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居民的冲击大于社会平均值。
伴随着低收入价格指数的发布,我省物价上涨动态补贴发放政策也出现了新变化:一是补贴与CPI挂钩改为与CPI、低收入指数“双挂钩”,这两个指数中的任何一个季度涨幅达3%就将发放补贴。二是改全省统一联动为各市自行联动,哪个市的指数达到了,哪个市就发放补贴。物价补贴所需资金,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省财政将对经济困难地区予以适当补助。近期,省财政已将2011年度一季度物价补贴专项补助资金76万元下达我市。
据悉,此次一次性物价补贴标准仍为我市3月底城乡低保标准的25%;补贴对象是全市3948名重点优抚对象、16684名城乡低保对象、4070名农村五保对象、554名孤儿,共25256名城乡困难群众。该补贴将于近期全部打卡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