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9 00:00:00 作者:周麟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省水利厅专家组对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进行核查评估。
据了解,我市是首批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试点五年来,我市共投入8.62亿元用于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了包括灌区节水改造、污水处理厂建设、城河整治及保蓄水、河道碧水工程、重点企业节水减排等一大批节水防污项目,创建成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9家,实施省级节水技改示范项目5个、扬州市级节水技改项目11个,建成省级节水型社区、小区5家等,涉及人口6万人。2010年我市总用水量8.8亿立方米,万元GDP取水量降至354.9立方米;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为100%,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至70%,试点指标总体达到《高邮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目标。
专家组认为,我市高水平、圆满完成了试点建设任务,并在灌区节水改造、淮河流域防治水污染、水源结构调整、村庄河道疏浚等方面出现了诸多亮点、特色,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已具备验收条件。同时,检查组希望我市进一步加强中小灌区的用水管理,提高农民节约用水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开展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控制渔业养殖规模,减少水体污染,进一步改善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