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2 00:00:00 作者:虞万全 欧阳书兰 杨星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我市从2011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在乡复员军人遗属定补标准,年净增资240元。所需资金仍按市60%、乡镇40%负担。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