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4 00:00:00 作者:张准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从7月1日起,继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后,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均提高。其中,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340元,农村低保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2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至现在的3900元。
今年以来,我市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不断提高孤儿、五保、低保等弱势群体的供养标准。据统计,目前,全市城市低保共1473户、2810人,农村低保共9713户、15128人。全市共保障五保对象4081人,集中供养对象由市、乡财政各负担1800元,另300元由乡镇通过社会募集等形式筹集;分散供养对象2400元直接打卡到个人账户,另1500元由乡镇、村统筹使用,用于分散供养对象的医疗、住房修缮、丧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