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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数确定

2011-07-20 00:00:00    作者:方平 吴杨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医保部了解到,我市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申报缴费基数已经确定。

各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按不低于1583元确定,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0126元),即每月最低缴费162.3元,最高为1016.6元。各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按1583元确定,即每月缴费162.3元。

 另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年缴费基数按18996元(每月1583元)确定,即年缴费为1805.6元(月缴费15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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