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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西污水处理费标准确定

2011-08-02 00:00:00    作者:张新时 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工商业用户0.6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不征收

 ●排污工业企业3.2元/立方米

本报讯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 8月1日起,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湖西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确定并开始实施,具体为:随工商业(含特种用水)用户自来水使用量,计量收取污水处理费0.6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自来水不得征收;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符合污水处理厂接入要求的,计量收取污水处理费3.2元/立方米,以上两种污水处理费收取方式同时开征,但不重复收取。

湖西污水处理厂以BOT方式建设,特许经营期限25年。为保证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营正常,同时考虑工商用水户、工业排污企业负担,市物价局参照邻县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并经过价格认证、成本监审、召开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部分工商排污企业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最终经2011年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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