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1 00:00:00 作者:欧阳书兰 虞万全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部分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核工作已正式启动,上报工作从即日起至9月5日止,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将生活补助发放到位。
此次补助对象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
农村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