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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退伍士兵享受生活补助

2011-11-04 00:00:00    作者:欧阳书兰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今年年底前有望发放到位

本报讯 经过两个多月的紧张核查、统计、录入、上报、审批,我市已初步完成首批3584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核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有望于今年12月31日前领取到老年生活补助金。

根据相关政策,从2011年8月1日起,我市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将享受老年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补助10元。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据了解,在审核首批3584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工作的同时,我市还审核了355名59周岁符合条件的人员。目前,这3939名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核工作全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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