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6 00:00:00 作者:祁传玉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从今年10月起算 救助金以低保标准的60%发放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全市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以下的低收入“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将获得生活救助,生活救助金以低保标准的60%发放。
据了解,早在2008年,我市就开始对全市重残人员实施生活补助(救助对象为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员),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000多名重度残疾人享受重残生活补助金,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然而,在我市还有部分低收入家庭有多个残疾人或者是依靠老人供养残疾人,他们的生活同样也面临许多困难。近期,市政府专门印发《高邮市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生活救助实施方案(试行)》,从今年10月份起,对全市范围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困难残疾人家庭实行生活补助(已纳入城乡低保、重残生活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三无”人员的残疾人除外),这是市政府今年针对残疾人生活救助的又一项新举措。
经民政部门审核统计,全市符合“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生活补助条件的共有81户、119人,这一困难群体将在本月内陆续领到第一笔生活补助金。车逻镇黄厦村村民徐义艮一家三口,就有两人不同程度残疾,徐义艮本人视力一级残疾,儿媳肢体四级残疾,一家人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她儿子一人身上。近日,徐义艮家的“一户多残”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补助申请顺利通过审核。徐义艮动情地说:“我是一名重度残疾人,从2008年开始,我每月都能领取到政府发放的救助金。由于儿媳不符合重残条件,所以不能像我一样领取到救助金。现在政府有了新政策,从此以后,不仅我每月能领取到220元的重残生活救助金,我儿媳每月也能拿到132元困难补助,这笔钱能够帮助我们家庭解决生活中很多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