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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优抚对象参合参保 政府“买单”

2011-12-13 00:00:00    作者:万全 书兰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明年重点优抚对象参合(新农合)、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已正式启动。与以往不同,明年重点优抚对象参合和参保近20万元的费用,全部由市财政“买单”,个人不再承担费用。

据悉,明年重点优抚对象参合、参保范围为没有城镇职工医保且非在乡1至6级残疾军人以外的三属、在乡7至10级残疾军人、享受抚恤的在乡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1954年10月31日后入伍并经批准享受定补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两参”人员。经向相关部门核实,我市明年参合费为每人每年60元;参保保费标准为60周岁以上者(含60周岁)每人每年130元、18至59周岁者每人每年180元、18周岁以下者每人每年60元。据初步统计,明年我市重点优抚对象参合人数2762人、参保人数107人。

参合、参保后,重点优抚对象将按不同的人员类别享受住院期间核定可报销费用的新农合补偿或城镇居民医保补偿及民政医疗救助。此外,对参合、参保对象,我市还给予每人每年200元定额门诊补助,以进一步缓解这类人群“看病贵”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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