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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综合新闻
行政服务中心八条措施确保《行政许可证》贯彻实施

2004-06-30 00:00:00    作者:徐升光 朱玉霞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市行政服务中心在《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前,又出台八条措施,确保中心各窗口执行《行政许可法》行为更加规范。
这八条措施分别为:所有从事行政许可服务工作的窗口人员和中心管理层人员,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全面、准确把握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以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来指导调整行政许可工作。利用中心网站、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推进行政许可信息的公开透明度。配合有关部门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许可有关收费,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设定规定的审批事项按国家和省要求坚决予以取消,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坚决停止执行。认真履约职责,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改革行政许可的办理方式,对将承诺件转为即办件数量较多,现场办结率较高等情况在月度考核中,给予奖励。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不得超过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三节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统一行政许可文书格式,使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加盖行政机关审批专用章。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工作,中心对违反行政许可法有半规定的人员将依法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建议窗口单位或市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或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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