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捕和经营黄鼠狼也要守规矩了
2004-10-25 00:00:00 作者:韩粉琴 来源:今日高邮
近日,高邮市林业站根据有关规定,将着手对猎捕和经营黄鼬(黄鼠狼)及其产品行为,实行“三公”和“五定”政策。
我市地处江苏省中部里下河水网地区,水产资源丰富,渔民较多,其中部分渔民具有春夏捕鱼、秋冬捕猎黄鼬的传统。黄鼬现已列入江苏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范围,为规范渔民猎捕、收购、加工、销售黄鼬及其产品行为,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和江苏省林业局的有关规定,我市出台了“三公”和“五定”政策:“三公”,即对猎捕和经营黄鼬及其产品实行拍卖制度,公布有关政策,实现资源配置的“公开、公平、公正”,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五定”,即“一定”猎捕和经营指标,每年1万只;“二定”猎捕和经营地点,只能在扬州市境内;“三定”猎捕和经营者;“四定”猎捕和经营资格有效时间,1年;“五定”经营渠道。同时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将加强监督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