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五提防”
2004-12-10 00:00:00 作者:顾志平 来源:今日高邮
超市购物直接方便,价格较低廉,吃穿用应有尽有,去超市购物是许多消费者购物的首选。然而超市的管理和经营方面却存在一些问题。日前高邮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提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防缺斤短两
不少商家精心给商品套上了“外衣”,卖相好看,携带方便,受到消费者欢迎。但有些商家在销售时,把本已列入商品成本的包装,又算在了净重内,收起了双重费用。如:一箱毛重 10kg的苹果,一般箱子就有1kg重,超市在结帐时,通常箱子也随苹果一起卖了好价钱。
二、提防过期商品
有些超市将一日卖剩的半成品盒菜换上当天的保鲜包装接着卖,全然不顾消费者身体健康,与商家生鲜品当日卖不完当日扔掉的承诺极不相符。也有些超市存在出售过期食品的现象。
三、提防虚假打折
有的商家为了达到促销的目的,不择手段,经常提高原价、虚假打折,欺骗消费者。如:原价 60元1双的皮鞋,提高到300元1双,然后打两折销售。有些消费者图便宜购买,可消费者没穿几天就发现,此鞋做工和用料都非常差,鞋底里面竟是用纸板做的。
四、提防小票模糊
一些超市打给消费者的购物小票模糊不清,一旦出现问题发生纠纷,消费者往往因证据不足吃哑巴亏。如:一位消费者在一家小型超市买了袋奶粉,回家发现是过期的,拿去更换却遭到拒绝。原因是超市打给消费者的电脑小票模糊不清,连店名都没有。不少超市收银台打出的小票上只有时间和价格,商品名称以编码代替,令人不知所云。
五、提防价签与售价不符
有些超市的商品价签上的价格与电脑收款的价格不符。超市明明价签上是一个相对低廉的价格,最终交费时却变得很贵。如果一次购物少,这种问题还能及时发现,如果大量购物,未能及时核对,消费者便很难发现。如:一消费者在一家超市选中了一瓶洗发水,价签标价是 23元,可到最后收款时,小票上的金额却变成了26元,一下子多出了3元。并被告之货架上的价签是以前促销时贴的,现在价钱已恢复了,还没来得及换,需以电脑收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