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提醒消费者 化妆美容需谨慎
2005-01-08 00:00:00 作者:周雷森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家住北海新村的陈女士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她花了288元在市区一家美容院做眼部护理,希望能去除皱纹和眼袋,可事与愿违,皱纹、眼袋没去掉,却因化妆品过敏引起眼部受伤,眼睛肿胀。
据了解,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爱美、追求美成了人们的生活时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进行美容消费,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多了起来。近期,市消费者协会接到了多起因化妆品和美容受到伤害的投诉案例。为此,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或进行美容消费时,一定要谨慎,明明白白消费,就是质量和卫生标准都合格的化妆品,也有它的适用范围,千万不要什么化妆品都往脸上抹,把自己的脸当作别人的试验田。做美容时,一定要想清楚、问明白,到具有资质、信誉好的专门机构做美容。消协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前广告发布管理不尽完善的情况下,消费者不能轻信广告所带来的信息,而要运用自己掌握的消费知识对广告加以科学分析,有时不妨向皮肤科专家、美容专家进行咨询,听听他们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