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租车驾驶员居某在春运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擅自将起步价由三元涨至五元,被旅客投诉,结果连赔带罚损失1200元。
5日上午11时许,市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接到一位旅客投诉。这位旅客称其打的从高邮老新华书店到府前街百信药店的过程中,所乘出租车驾驶员居某谎说春运涨价,起步价由三元涨至五元。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又在没有打表计价的情况下索取了他打的费五元,且没有任何收据。
市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受理投诉后,立即通知该出租车所在公司的负责人,要求居某立即到该大队接受调查询问。开始,居某拒不承认违规事实,但当与投诉旅客当面对质后,他自觉理亏,主动向投诉人道歉,赔偿投诉人损失费200元。此后,稽查大队又依法对居某处以1000元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