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务工应注意些什么
2005-02-17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一、外出务工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1、需达到法定的就业年龄(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2、具备必要的职业技术能力;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不因外出而影响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4、跨省、跨地区流动就业还要遵守当地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外出务工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答: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技术等级证书及计划生育证明等。
三、外出务工与用人单位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吗?
答:外出务工与用人单位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依据;是我国公民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一种主要法律形式;能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同时也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促进单位工作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还有利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管理机关的监督,发生劳动争议后便于及时处理,能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在何时签订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订立。
五、用人单位要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或收取抵押金对吗?
答:不对。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其他合法证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收取劳动者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等。
六、劳动合同文本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答: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合同履行地及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具备以下条款:⑴劳动合同期限;⑵工作内容及要求;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⑷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⑸劳动报酬及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⑹劳动纪律;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⑻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