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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激励措施促旅游业“快跑”

2005-03-23 00:00:00    作者:周雷森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如何加大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力度,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支柱产业?市旅游局局长陈培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将安排旅游发展引导资金30万元,用于扶持激励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和发展旅游产业,同时对外资、民资投资旅游项目等行为予以奖励。
据了解,为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经营旅游景区(点)和旅游设施,我市对民资投入超1000万元以上,外资投入超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予以特殊优惠政策,实行一事一议。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新办旅游景区(点)企业,从获利之日起两年内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由财政给予奖励。鼓励外地旅行社组团来邮旅游,对一次组团100人以上的大团队,各景点(区)可在门票价格上给予适当优惠。本地旅行社当年度组团来邮人数超过1万人,给予5000元奖励。鼓励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对我市旅行社进入年度全省百强社的奖励1万元,对单个景区(点)年门票收入超上年30%的,给予适当奖励。
为促使我市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评星升级,我市还规定,旅游景区(点)评上国家2A级的奖励5000元,评上3A级的奖励1万元,评上4A级的奖励2万元;旅游饭店评上二星级的奖励5000元,评上三星级的奖励1万元,评上四星级的奖励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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