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法院对出售铜超标饮料的顾某予以强制执行,重击了非法经营食品行为。
2004年6月21日,市卫生监督所接甘垛镇消费者电话举报,反映自己的小孩饮用了某店出售的冰檬牌开心可乐,出现了呕吐、头昏等症状。接报后,卫生监督所立即前往该店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店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6月16日顾某出售的姜堰沪升饮料厂生产的批号为20040609冰檬牌开心可乐也无产品检验合格证。卫生执法人员随机抽取该批次样品送该市疾控中心检测,检验结果为该开心可乐铜含量25.8毫克/公斤,超过国家卫生标准(≤5毫克/公斤)4.16倍。2004年7月23日,卫生监督所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对顾某作出了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顾某逾期未履行上述处罚决定,经卫生监督所申请,市法院对顾某予以了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