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制度出台
2005-05-08 00:00:00 作者:张定林 朱玉霞 来源:今日高邮
今年是“依法行政、勤政为民、廉政克己”管理规范年。记者日前从市建设部门获悉,为了配合规范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市建设局专门为此制定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制度》。
该制度规定,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办证或举报,均实行首问负责制,能解答的应当场给予解答;不能解答的,应及时介绍给相关专业人员另行解答。对前来办证的,帮助与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联系,由其按程序办理。
该工作制度还就初始登记制度、现场查勘制度、告知受理制度、测绘、设计通知书制度、方案评审制度、例会审批制度、发证收费制度等分别作出了详细的明确和要求。此外,该制度还就证后管理制度规定,建设单位或建房户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经办人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或建房户约定放线时间;各经办单位应定期在所辖范围内对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和建设工程的建设情况进行巡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