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软环境建设划分“责任田”
2005-05-18 00:00:00 作者:胡克 登祥 杨星 来源:今日高邮
为彻底改变在优化投资环境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明、工作不实、责任不清、互相推诿的现状。日前,我市建立了《优化投资环境工作责任制》,责任制具体明确了指导思想、责任设定、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组织领导、表彰奖励等七个方面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该责任制明确了各乡镇、市级机关各部门、从事社会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进一步重申了以纪检监察组为主体,以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为载体的监督责任;细化了责任考核的原则、对象、方法、程序、内容与标准;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对象、方式及内容。此外,该责任制还提出了建立相应组织的要求、按照单位“一把手总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形成自上而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了表彰奖励措施,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通过实行责任制,明确了工作职能,落实了岗位责任,有力推动了各责任主体单位主动讲大局、讲责任、讲配合,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全面优化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