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社会统筹基金
2005-06-09 00:00:00 作者:社保 来源:今日高邮
一、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
答: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费,在扣除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后剩余的基金即为社会统筹基金。设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是为了通过一定区域范围内社会群体间的互助共济来分担风险,解决职工患较大疾病时的高额医疗费用,以体现社会公平的原则。这种统筹基金社会化程度高,因此能够承担更大的风险,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也可以解决目前部分用人单位事实上已经无法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的问题。
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有哪些?
答:1、患病住院治疗的;2、患《高邮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所列门诊特殊病种,在门诊治疗的。以上疾病要同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的范围,凡超出上述范围和目录的医疗费,社会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三、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范围有哪些?
答:参保人患下列疾病后,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医疗费可以纳入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1、须做血透的肾功能衰竭和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2、须做放化疗的癌症;3、慢性活动性肝炎和肝硬化(失代偿期);4、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病;5、Ⅲ期高血压;6、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7、帕金森氏综合症;8、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9、系统性红斑狼疮;10、再生障碍性贫血。
以上十种特殊病种须经二级以上定点医院专科主治医师诊断,医保办公室或医务处审核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部批准。
特殊病种的前二种符合“三个范围”的医疗费用参照住院病人标准执行,3―8种符合“三个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再由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给予补助,每年最高限额2500元,9―10种最高补助限额为5000元。
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申报时间为每季度一次,一般为每年1、4、7、10月的1―10日,由单位或患者带齐病历、处方、医疗费收据等资料,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部,经审核后给予补助。
四、因打架斗殴等所发生的医疗费能否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答: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吸毒及参与违法伤害引发的医疗费用,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责任人自己负担。因交通违章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医疗费用,应由事故责任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