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严管项目资金做到四个确保
2005-07-27 00:00:00 作者:张生坤 宋羽 陆业斌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省农业综合开发验收小组来邮,对我市200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小组对我市财政局提供的《高邮市200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工作总结》非常满意,特别肯定了我市资金管理上的“四个确保”的做法。
2004年度,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共有3个,总投资4328.4万元。在三个项目管理工作中,市财政局将财务管理规范化,确保项目资金用在项目建设上作为首要任务,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了“四个确保”。
确保建设内容与项目计划完全吻合。在项目实施前,市财政局多次到项目区确定项目的地点和建设的内容,重点是防范抵顶现象的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在项目建设上,确保建设内容与项目计划完全吻合。
确保县级报账与财务资料规范完整。为保证在工程建设完工的同时,财务账目也能按规范要求记载完整,市财政局对中标单位财会管理人员进行了财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报账程序和需提供的资料等,使项目区的财务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确保资金拨付与工程进度同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所有的项目资金的拨付都根据批准的项目计划,对照承建单位的承建合同和预、决算方案执行。项目资金实行直接拨付方式,直接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或者劳务供应方等单位,施工单位按照工程预、决算方案和工程承包合同,提出项目拨款申请,经审核后,首次拨付项目启动款30%,其余资金的支付,按照项目实施工程进度拨款,做到资金拨付与工程进度同步。
确保实施单位财务账目与工程总投资一致。在施工单位进行县级财务报账过程中,市财政局严格把好票据的审核关,确保报账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仔细核对施工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确保实施单位财务账目与县级报账内容一致,确保财务支付与工程完工一致,确保项目资金的支出锁定在规定的支出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