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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2家药品零售企业被取消经营资格

2005-07-27 00:00:00    作者:红兵 洪涛 晓冬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市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全部结束。在此次换证工作中,药监部门依法把关,对22家不符合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依法不予换证,将其“淘汰出局”。
从年初开始,药监部门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了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换证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内部管理总体情况较好,特别是已通过GSP认证的零售药店(房),店堂环境优美,硬件设施到位,药品分类规范,软件资料完整,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均受到周边群众称赞。但是,也有少数零售药店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聘请的质量负责人图有虚名,不能在职在岗,未能履行应有的职责;店员对药店管理制度的内容了解甚少,制度执行不力;企业内部培训流于形式,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对照发票而不是实物记载,漏记、补记、错记现象较多;药品陈列不规范,混放、乱放现象严重,未能按照药品分类原则进行管理;药品养护不及时,过期药品造成企业自身的浪费;对供货方的资质把关不严,授权委托书和营销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常常无法提供,有的留存的证件过期失效为无效证件等。
针对上述问题,药监局对相关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在此次检查中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
截至目前,市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已全部结束。全市原有药品经营企业141家,此次通过药监部门检查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119家,22家药品零售企业被取消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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