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4 00:00:00 作者:卢飞 王维来 来源:今日高邮
23日下午,由扬州市环保局组织,以扬州大学王子波为组长的专家组对《高邮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进行了审查。
我市现行的《高邮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是1995年制订的,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区扩大,对该标准进行调整十分必要。为此,市环保局对高邮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将监测范围从1995年的12.06平方公里扩大到33.93平方公里,监测网络布点数由286个增加到589个。在此基础上,结合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等要求,提出了新的《高邮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
与会专家认为,该区划方案符合国家《城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具有科学性、合理性、继承性和可行性,建议进一步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