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甲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
2005-11-08 00:00:00 作者:龙起高 卞益梅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卸甲镇向全镇下发了《卸甲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明确镇农村财务结算中心和各经济组织的责、权、利,全面规范村、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
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实际,卸甲镇根据《会计法》、《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镇的实际,制定了《卸甲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明确财会人员必须持《会计证》上岗;村报账员实行回避制度,村主要干部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报账员;拒绝手续不完备、内容不真实、用途不明确、开支不合理的原始凭证入账;村和单位负责人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等,每个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集中审批制度、定期审计制度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从源头上规范村和单位的财务,杜绝挪用、贪污、乱支乱补、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