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3 00:00:00 作者:王荣宏 来源:今日高邮
我市14个产品榜上有名
为深入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好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扶优限劣,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扬州市消费者协会于2005 年4 月至9 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争创“2005 ―2006 年度第二届扬州市消费者满意商品”活动。经过宣传发动,企业自愿申报,市消协初审,媒体公示征求意见,并经扬州市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会审核,日前授予我市 “秦邮咸鸭蛋”等14 个产品为“2005 ―2006 年度第二届扬州市消费者满意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