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8 00:00:00 作者:明宝 恒祥 任仁 来源:今日高邮
26日中午,卸甲镇一六旬老汉骑电动车撞死一名六旬老太,酿成悲剧。是日中午,卸甲镇潘阳村60岁的张某,骑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镇北路,不慎将路上步行的北戴村65岁的戴老太撞倒。由于是后脑着地,戴老太被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电动车属非机动车辆,未纳入“保险”范畴,一旦发生事故,肇事一方须承担责任。警方提醒,驾骑电动车者,千万小心,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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