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11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高邮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06年1月11日高邮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市级财政预算,批准市财政局局长刘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同意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中对实现今年财政预算提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