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12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高邮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06年计划的决议
(2006年1月11日高邮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金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高邮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大会同意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中对实现今年计划提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