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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综合新闻
读者来信:农民朋友购买种子需谨慎

2012-02-15 00:00:00    作者:徐继华 刘金友 匡吉    来源:今日高邮

编辑同志:

又到一年春来时,春耕备耕选种忙。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安全。随着种子市场的放开,经营主体和委托代销点增多,种子市场管理和质量控制难度增大;少数种子经营者行为不规范或违法经营,制售假劣种子的行为和种子质量事故时有发生。为了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在春耕生产季节来临之际,笔者提醒广大农民朋友:

购买的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必须是经当地农业主管部门依法备案的企业生产的种子以及守法诚信的经销商经营的种子。同时,必须是经过川审或国审的、不再分装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小袋包装种子,且标注内容完整,包括公司名称、生产许可证号、经营许可证号、检疫编号、产地、品种名称等。

要本着“试验、示范、推广”的原则,当家品种最好是种植去年种过、田间表现相对较好的品种,按农田面积掌握7:1:1:1搭配品种,即70%的面积种植稳妥的品种,另外30%的面积分别用不同品种作为搭配品种,为来年选种打下基础。不购买游商的种子,要购买有固定销售场所的经销商的种子。

农民朋友在购买种子时,要购买适合自家种植的品种,价格高的种子不一定是好品种。同时,要主动向经销商索要销售发票,并注明销售商联系电话,这样种子在出现质量问题时,农民朋友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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